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同时,解决课后服务内容单一、吸引力不强的问题,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办好“顺民意、暖人心”的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的
1.方便家长,课后服务时间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衔接。
2.惠及学生,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3.提升质量,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学校特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建兰
副组长:杨淑军 赵德敢 秦文昶 夏成德 冯春红 吴小兵
成员:何艳 胡律 刘艳 张艳丽 李小雅 熊忠超 冯少安 沈成斌 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四、服务内容
1.作业辅导。
2.学生自习。
3.阅读交流。
4.社团活动。
5.体育锻炼。
五、服务原则
家长要求、学生自愿、规范管理、安全第一、成本收费
六、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包括中午和下午放学后,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为18:00
七、工作流程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在《告家长书》上签字确认。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签字情况进行编班,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当天服务的教师负责接待家长,送路队出校门后,才能离开校园。
八、管理细则
(一)教师日常管理细则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有耐心,按学校安排的内容开展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间内补课、上新课。
2.主动与家长配合,及时沟通,虚心听取家长好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4.创设良好环境,做好清洁卫生,关心学生健康,培养学生良好习惯;
5.加强课后服务安全教育,学生放学,提前10分钟到校门等待,仔细核查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6.行政值日教师加强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实效。
(二)日常安全管理细则
1.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课后服务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当班老师要当场与学生家长电话沟通,核实接孩子人员身份。
3.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突发事情时(如生病、受伤),当班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第一时间与值班领导汇报情况,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
5.教育学生不带危险品上学或进教室,每天要抽检学生所带物品,如发现如打火机、爆竹、刀子等危险物品,要及时没收,防止意外。
(三)学校行政领导值班管理细则
1.当天值班领导要严查课后服务时间教师到岗情况,并做好详细记载。
2.当天值班领导要据学校安排巡查当班教师是否按学校安排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严禁教师在服务时间内上新课、补课。
3.当天值班领导要迅速指导并陪同当班老师有效处置突发事情(如学生生病、受伤等)。
九、几点要求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收费标准为小学130元/生·月,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集体补课时间。
3.服务教师要做好服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服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